查看原文
其他

【06】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王现敏、王现勇案旁听手记

杜鹃 格格也是安吉拉
2024-09-15
王现敏、王现勇案件二审,7月8日至7月12日第二次开庭。这是旁听者对7月12日庭审的记录。






在昨天下午的庭审中,检察员宣读完关于幸福广场和供热工程的证据材料,吴丹红律师针对举证内容提出了质证意见,证明王现敏没有给秦某某谋利:

第一


关于事实问题,根据王现敏的供述和辩解、李某与张某某的证言、秦某某的证言、政府会议纪要、审计报告可以得出相互印证的事实:对王现敏拍板决定工程、以工程为秦某某谋利的指控与事实不符。


在2018年的一次老干部座谈会上,老干部提出来没有活动场所,妇联也提出妇女没有活动场所,因此通过区委常务会议,通过教育局牵头,老干局、妇联、团委、住建局等部门配合,并非王现敏一个人拍板决定。而一审判决书中提到是王现敏拍板决定,与事实不符,整个会议都有录音,到现在都保存着,只要对比录音就能确定这个项目是集体决策,主要听取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意见。

当时对项目审计要求非常严格,从审计报告可以看出来是4900多万,最终给秦某某支付的工程款是3700万,可以说在这个项目上,王现敏非但没有给秦某某谋利,反而在审计之后砍掉了1200万。按照审计结果本来秦某某能够盈利1183万,但因砍掉了1200万,反而亏损了17万。所以幸福广场项目并不是给秦某某谋利,反而损害了他的利益,这个项目是在为长治县老百姓谋利益。

供热工程项目是常委会集体决定的,也有会议纪要。因为2017年长治县供热出现很大问题,供暖效果差,政府补贴很多,老百姓怨声载道,所以才进行供热项目改革。选择秦某某也是住建部门的推荐,整个流程合法,还给政府省下来每年几千万的补贴,也解决了政府供热工程扩建问题,但对秦某某来讲甚至算是一种剥削,索贿的基础无从谈起。关于项目是否招投标问题,经过了严格的程序讨论,也经过了法律顾问的审核,科学、合理、严谨、负责,即使王现敏有责任也不可能涉及犯罪。

秦某某证言中说王现敏主动约他吃饭,向他索贿,这与聊天记录所显示的内容明显不符,证明秦某某证言缺乏真实性,且当时王现敏已是无权无势的三级调研员,没有索贿能力。同时,幸福广场项目是否启动不是核心问题,核心问题是秦某某是否在该项目中非法获利,王现敏是否用职权为其谋利,但证据显示了王现敏不仅没有为其谋利,还砍掉了其合理的盈利部分。在供热工程上,也取消了每年原有的补贴。

原供热公司负责人刘某某的举报是本案的开端,但其的证言不具有可信性。刘某某作为供热工程改革中既得利益的损失者,对王现敏具有打击报复的可能,刘某某在供热工程改革中曾向王现敏行贿1500万,并承诺审计多认定的部分对半分,被王现敏拒绝。

第二


关于本案中用于证明秦某某在工程中获利的审计报告错误巨大。


其一,本案中长治监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做的审计报告没有委托手续,不知道怎么委托和委托内容。

其二,审计报告不符合要求,作为一个审计报告,却对炎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谁进行了判断,而这是一个困难的法律问题。

其三,审计报告对城投供热公司与银行借款的关系进行了评判,与本案并无关联。

其四,集体决策让秦某某通过承揽供热扩大工程弥补供热工程亏损,政府不再补贴。可在计算秦某某工程项目获利金额的同时没有考虑其供热项目的亏损,直接将工程项目盈利算作秦某某的所有盈利,并不合理。况且即使这样计算,审计报告显示秦某某因工程项目盈利3400万,但政府至今尚有八千多万未支付,实际上本应获利的项目仍为亏损,这样不仅供热工程亏损了,用于弥补亏损的项目也是亏损的,没有任何利益。

其五,审计报告中两位会计师的年检都已过期,且该报告在一审中没有经过质证就写入判决书中,涉嫌严重程序违法。

王现敏在今天的庭审中也对供热工程改革,以及为什么最后由秦某某承揽供热工程做了解释说明。

做供热工程改革的原因是山河公司、富鑫公司供暖效果差,政府补贴多,到供热改革前已经给两家公司补贴了3.08亿。自王现敏上任后,就屡屡接到对上党区供热问题的情况反映,居民信访、网络指责、人大代表提案都在讲供热不暖的问题,16年供暖供了一半就停了,17年过了一半时间了才供上,老百姓在网上发帖说“冻不死你个县长书记”,连县委办的供热温度也只有18度,要知道按照规定低于18度是不需要支付供暖费用的。富鑫公司老板刘某某辩解供暖不佳是因为2016年-2018年王现敏不进行供热亏损审计,富鑫公司无力经营,而实际上政府已经支付高达4500万元。面对这样的问题,王现敏在组织调研后决定改革。

点击图片查看贴吧大图

当初抱怨供热的留言在网上比比皆是



而在一审中,公诉人和一审判决书以一篇长治日报对富鑫公司供暖的赞扬文章,便否定了这一众的居民信访、网络指责、人大代表提案,站在了希望用行贿来获取供暖工程利益的富鑫公司老板刘某某一边,认为富鑫公司的供暖毫无问题,王现敏做供暖改革就是为了让秦某某做,为其谋取非法利益。

指控王现敏拍板让秦某某做供热工程给其谋取非法利益是真的吗?看看出方案的这个过程就知道了:

政府提出了五项方案,找了首创、中节能、惠城热力公司、雄山集团洽谈,都不愿意接手供热工程项目,联系山河公司、富鑫公司自行并购也不成功。在改革的五条路全堵死的情况下,分管领导向其推荐秦某某,王现敏让分管领导李某询问秦某某意愿,秦某某回复愿意做,不需要政府补贴。若不给补贴承揽供热工程真是利益,为何前五种方案均遭拒绝?

王现敏组织召开集体会议对此事进行讨论,经集体决定同意这个方案,秦某某承接工程,政府取消补贴,以承揽供热扩建工程的收益弥补供热的亏损。王现敏在会上强调一定要符合正规程序,虽然老秦愿意做,但如果有其他人也愿意做,也要做竞争,公开按规矩招投标给最符合的做,不能直接给谁做。此后的城投供热总经理公开招聘却无人参加,只有秦某某一人报名,经过测试、民主评议、公示等程序聘秦某某为城投供热总经理,通过公开招标、在山西省随机抽取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标,确定得分排名第一的炎阳劳务公司承揽供热工程。

供热改革后,秦某某是供热工程负责人;王现敏走了以后,下届政府续聘了秦某某。


在王现敏组织供热改革之前,政府补贴了原供热企业3.08亿;王现敏组织供热改革过后,政府不再补贴;而王现敏被调离以后,下届政府又重新开始了对供热企业做补贴。

王现敏组织供热改革之前,老百姓天寒地冻;供热改革过后,保障了老百姓的冬季供暖。百姓取暖价格没涨一分钱,政府也节省了每年的巨额补贴。


但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王现敏做供热工程改革却成了在为秦某某谋利,而给供热工程每年几千万补贴的反而不是为其谋利。

王现敏在庭上说他至今仍对老秦(秦某某)很尊重,老秦为上党区百姓做了很多,亏着钱建了幸福广场,担着损失接了没人愿意接手的供热工程。“老秦在证言里说我找他要钱一定是受到了什么压力,不是他的真心话。”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王现敏说供暖是最大的民生,供暖的温度就是民心的温度,孰是孰非,自有历史和上党区的人民来评价。
文/杜鹃

本案仍在开庭审理中,下次开庭定于2024年7月29日至8月9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携带身份证进入旁听。详情可咨询下方公众号:





推荐阅读: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格格也是安吉拉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